2023届毕业生: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以下4类情况的2023届毕业生均可以自愿申请,如有重叠,按其中一类情况申请即可。
(一)城乡困难家庭成员
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且证件有效期至少到2022年8月;或者是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二)特困人员
毕业生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三)残疾人
毕业生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四)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自愿申请。毕业生提交的所有纸质版材料每页都需要手写签名,并于6月28日前交到辅导员老师处。
申请材料包括: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A4纸打印,手写签名)。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毕业生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并在上面写上开户行并具体到支行。
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可提供本人的其它银行账户。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5.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材料即可
(1)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不用提交证件材料,由学校提供名单上报广州市人社局核验。
(2)毕业生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毕业生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4)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
(二)名单公示
学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南方人才市场复核通过的名单将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补贴发放
公示通过的毕业生,南方人才市场将款项发放到毕业生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
四、时间安排
请二级学院于6月30日前完成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将电子版和毕业生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交到行政楼211A办公室。如还有毕业生需要补交的,请于8月31日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请相关辅导员老师做好相关记录。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75130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2023年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常见问题说明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