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13日 09:45  点击:[]

2023届毕业生: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以下4类情况的2023届毕业生均可以自愿申请,如有重叠,按其中一类情况申请即可。

(一)城乡困难家庭成员

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且证件有效期至少到2022年8月;或者是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二)特困人员

毕业生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三)残疾人

毕业生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四)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自愿申请。毕业生提交的所有纸质版材料每页都需要手写签名,并于6月28日前交到辅导员老师处。

申请材料包括: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A4纸打印,手写签名)。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毕业生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并在上面写上开户行并具体到支行。

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可提供本人的其它银行账户。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5.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材料即可

(1)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不用提交证件材料,由学校提供名单上报广州市人社局核验。

(2)毕业生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毕业生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4)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

(二)名单公示

学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南方人才市场复核通过的名单将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补贴发放

公示通过的毕业生,南方人才市场将款项发放到毕业生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


四、时间安排

请二级学院于6月30日前完成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将电子版和毕业生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交到行政楼211A办公室。如还有毕业生需要补交的,请于8月31日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请相关辅导员老师做好相关记录。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75130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2023年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常见问题说明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6月13日

 

上一条:关于暑假期间毕业生就业事务咨询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