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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09日 15:12  点击:[]

2022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就2022届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派遣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由广东省教育厅签发电子报到证,毕业生7月1日起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报到证”模块查看或下载。

1.未取得毕业资格、港澳台和本科院校录取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2.报到证报到期限:7月1-31日。

3.毕业生根据报到证主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报到。具体详见广东省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ldryh/),或报到主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二、就业派遣上报

1.毕业生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就业派遣上报

毕业生领取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或查询录取截图,6月30日前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模块上报,填写相关派遣信息并上传附件。经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广东省学生就业创业处审核通过后备案,不签发电子报到证。

派遣信息填写内容:

派遣性质

选择“境内升学

升学高校所在地

选择本科院校所在地区“省+市+区/县

升学高校名称

填写本科院校全称

专业

填写本科院校录取专业全称

附件

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

或查询录取截图(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本科院校名称和录取专业等信息)


2.毕业生用人单位接收就业派遣上报

毕业生领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6月30日前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模块上报,填写相关派遣信息并上传附件。经学校审核同意,广东省学生就业创业处审核通过后备案,签发电子报到证。毕业生7月1日起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报到证”模块查看或下载。

派遣信息填写内容:

主管单位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派遣单位

接收函中接收单位的全称,如没有,不用填写

报到地址

根据接收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地选择“省+市”

附件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接收函,

2.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常见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接收函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2)中央及省属驻穗单位接收特殊需要人员接收函(广州市)。

(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函。


三、改派

毕业生在2022年落实或变更就业去向的,领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可办理调整改派。毕业生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模块申请,填写相关派遣信息并上传附件。经学校审核同意,广东省学生就业创业处审核通过后备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签发新的电子报到证。

1.派遣信息填写内容

主管单位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派遣单位

接收函中接收单位的全称,如没有,不用填写

报到地址

根据接收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地选择“省+市”

附件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接收函

2.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3.原报到证,报到主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原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并盖章,或出具同意

改派材料(报到主管单位为外省的上传原报到证即可)


2.改派流程

(1)毕业生领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去原报到证的报到主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改派手续,以及沟通档案调动事宜。

(3)毕业生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模块申请 ,填写相关派遣信息并上传附件。

(4)经学校审核同意,广东省学生就业创业处审核通过后备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签发新的电子报到证。

(5)毕业生如需办理户口,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6)毕业生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或入户手续。


四、档案去向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学生处是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毕业生档案转递情况如下:

1.已签发电子报到证的,档案转递到报到主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档案转递到本科院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室。

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档案留存在学校学生处。

4.港澳台身份证的毕业生填写《自提档案申请表》到行政楼210学生处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5.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急需转递档案的,可持档案接收函或证明材料,填写《自提档案申请表》到行政楼210学生处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6.毕业生7月下旬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档案查询”模块查看档案去向。


五、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部门

咨询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就业事务

张老师

020-87975130

学生处

档案管理

邓老师

020-87985189

教务处

学籍/毕业证

唐老师

020-87985178

保卫处

户口迁移

赵老师

020-87980845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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