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就2021届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派遣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从2019年7月1日起,广东省教育厅签发电子报到证。毕业生7月1日起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报到证”模块查看。
1.未取得毕业资格、港澳台、本科院校录取的毕业生不签发电子报到证。
2.报到证报到期限:7月1-31日。
3.毕业生到报到主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具体报到方式和流程详见报到主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要求。
二、就业派遣上报
1.毕业生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就业派遣上报
毕业生领取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6月30日前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模块上报,填写相关派遣信息并上传附件。经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备案,不签发电子报到证。
派遣信息填写内容:
派遣性质 |
选择“境内升学” |
升学高校所在地 |
选择本科院校所在地区“省+市+区/县” |
升学高校名称 |
填写本科院校全称 |
专业 |
填写本科院校录取专业全称 |
附件 |
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 如有档案接收函一并上传 |
2.毕业生用人单位接收就业派遣上报
毕业生落实工作取得用人单位主管单位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的接收函,6月30日前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模块上报,填写相关派遣信息并上传附件。经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备案,签发新的电子报到证。毕业生7月1日起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报到证”模块查看。
派遣信息填写内容:
主管单位 |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具体派遣单位 |
接收函中接收单位的全称,如没有,不用填写 |
报到地址 |
根据接收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地选择“省+市” |
附件 |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接收函, 2.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
三、改派
根据广东省择业期政策,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落实或变更就业去向的,获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接收函,可办理改派。
毕业生择业期内7月1日起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模块申请,填写相关派遣信息,上传附件。经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签发新的电子报到证。
派遣信息填写内容:
主管单位 |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具体派遣单位 |
接收函中接收单位的全称,如没有,不用填写 |
报到地址 |
根据接收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地选择“省+市” |
附件 |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接收函, 2.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3.原报到证,报到主管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原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并盖章,或出具同意改派函/证明 (报到主管单位为外省的上传原报到证即可)。 |
四、档案去向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学生处是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
毕业生档案转递:
1.已签发电子报到证的,档案转递到报到主管单位。
2.全日制本科院校录取的,档案转递到本科院校招生办公室或档案室。
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档案留存在学校学生处。
4.港澳台身份证的毕业生填写《自提档案申请表》到行政楼210学生处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5.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急需转递档案的,可持档案接收函或证明材料,填写《自提档案申请表》到行政楼210学生处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6.毕业生7月下旬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档案查询”模块查看档案去向。
五、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部门 |
咨询事务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
就业事务 |
张老师 |
020-87975130 |
学生处 |
档案管理 |
邓老师 |
020-87985189 |
教务处 |
学籍/毕业证 |
唐老师 |
020-87985178 |
保卫处 |
户口迁移 |
赵老师 |
020-87980845 |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