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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10日 10:06  点击:[]

2025届毕业生: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5届毕业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所需材料

(一)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上传困难情形证明材料。

2.学生本人持证

(1)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2)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需在系统上传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扫描件)。

(二)学生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

四、申领具体流程

(一)个人申请即日至10月15日集中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电脑端登录)提出补贴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端口)”(系统附件大小不能超过20M)。

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二)院校初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信息复核。区人社部门复核院校提交的补贴初审材料。

(四)名单公示。区人社部门将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进行公示,相关公示链接同步推送至对应在穗院校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发放。公示完毕且无异议,区人社部门按相关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办理后5个工作日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

(六)名单公布。区人社部门将当月落实补贴发放的学生名单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五、学校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75130


附件: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系统操作指引(学生端口)

    网址:https://jypd.gzccc.edu.cn/info/1003/2770.htm



学生就业创业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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