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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19日 17:18  点击:[]

2024届毕业生: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4届毕业生以下4类情况均可申请,如有重叠,按其中一类情况申请即可。

(一)城乡困难家庭成员

毕业生或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且证件有效期至少到2023年8月;或者是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二)特困人员

毕业生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三)残疾人

毕业生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四)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


二、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申领程序

(一)申请

2024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毕业生提交的所有纸质版材料每页都需要手写签名,并于7月3日前交到辅导员老师处。

申请材料包括: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A4纸打印,手写签名,落款日期填写2023年7月1日-9月8日)。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毕业生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并在上面写上开户行并具体到支行

毕业生提供广东省内个人社保卡(不提交社保卡将会影响系统录入,无法录入则申请不成功),确无社保卡账户,待学校在系统确认后,可提供个人名下其他银行卡。

5.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材料即可

(1)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不用提交证件材料,由学校提供名单上报广州市人社局核验结果为准。

(2)毕业生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毕业生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4)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一次贷款合同)。

(二)名单公示

学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南方人才市场复核通过的名单将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补贴发放

公示通过的毕业生,南方人才市场将款项发放到毕业生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


四、时间安排

请二级学院于7月4日前完成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将电子版和毕业生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交到行政楼211A办公室。如暑假期间还有补充的,请于9月8日前提交完毕,毕业生逾期未提交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受理,请相关辅导员老师做好相关记录。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75130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常见问题说明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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