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2023届毕业生: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结合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要求,现就学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第二批)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3届毕业生(已申领的不重复申领),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一)城乡困难家庭成员
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且证件有效期至少到2023年3月;或者是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二)特困人员
毕业生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三)残疾人
毕业生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四)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程序
(一)申请
毕业生提交的所有纸质版材料每页都需要手写签名,申请材料如下: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A4纸打印)。
2.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毕业生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并在上面写上开户行并具体到支行。
5.提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材料
(1)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不用提交证件材料,由学校提供名单上报广州市人社局核验。
(2)毕业生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3)毕业生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4)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
(二)名单公示
学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南方人才市场复核通过的名单将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补贴发放
公示通过的毕业生,南方人才市场将款项发放到毕业生提交的本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对2023届毕业生进行摸查,发动有申请意愿且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毕业生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发放补贴到学生社保卡金融账户。同时,符合补贴发放条件但是不愿意申请的,提交“学生个人申领情况说明”(签名捺手指模),并填写《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情况核实表》。
2.二级学院于4月7日前完成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将电子版和毕业生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交到行政楼211A办公室。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75130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情况核实表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