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选树推广2020届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的通知》,选树推广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工作热情,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上新台阶,现就选树推广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通知如下:
一、选树推广内容
就业创业工作经验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学校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程度;
2.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绩;
3.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的情况;
4.就业指导课程和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情况;
5.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情况;
6.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
7.实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情况;
8.学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情况。
二、选树推广类别
1.集体类
推荐范围:就业工作部门、创业工作部门(含创业学院)及各二级学院。
材料要求:控制在2000字以内,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内容应突出单位在就业创业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和采取的举措,有示范引领作用。
2.个人类
推荐范围:就业工作部门、创业工作部门(含创业学院)及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就业创业工作人员。
材料要求:控制在1500字以内,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内容应突出个人在就业创业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和采取的举措,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选树推广方式及要求
1.集体类和个人类均采取自荐方式。
2.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于3月5日发送电子版到相关部门。经相关部门组织评审推荐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就业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张老师,邮箱:272484349@qq.com
创业类:创业教育学院,侯老师,邮箱:814745568@qq.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选树推广2020届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的通知
2.2020届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集体推荐表
3.2020届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个人推荐表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