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毕业生: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穗院校2021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以下3种情况的毕业生均可以申请,如存在重叠的,只按其中一种情况申请。
1.2021届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
城乡困难家庭是指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其中一项的家庭。
以上证件有效期需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除以上所提证件或证明材料外的其他材料无效。
2.2021届残疾毕业生。
3.2021届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按以下程序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A4纸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其中一项的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
(4)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
(5)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多次贷款只需提供其中一次贷款合同)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
(6)毕业生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A4纸复印,并在复印件空白处写上银行账号)。
说明:
1.申请材料中(3)、(4)、(5)有其中一种即可。
2.每页材料须毕业生亲笔签名确认。
3.申请材料务必9月28日前交到辅导员处。
(二)审核公示
学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补贴发放
公示通过的学生,待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学校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所提供的银行卡中,请确保银行卡的正常使用。
四、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材料的收集和审核,认真填写《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汇总表》(见附件3),并发送电子版,连同毕业生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交到行政楼211A办公室。如学生逾期未提交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的求职创业补贴,逾期不再受理,请相关辅导员做好工作记录。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75130
附件: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相关证件说明表
3.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汇总表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