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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17日 09:56  点击:[]

2021届毕业生: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穗院校2021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以下3种情况的毕业生均可以申请,如存在重叠的,只按其中一种情况申请。

1.2021届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

城乡困难家庭是指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其中一项的家庭

以上证件有效期需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除以上所提证件或证明材料外的其他材料无效。

2.2021届残疾毕业生。

3.2021届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按以下程序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A4纸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其中一项的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

(4)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

(5)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多次贷款只需提供其中一次贷款合同)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

(6)毕业生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正面A4纸复印,并在复印件空白处写上银行账号)。

说明:

1.申请材料中(3)、(4)、(5)有其中一种即可。

2.每页材料须毕业生亲笔签名确认。

3.申请材料务必9月28日前交到辅导员处。


(二)审核公示

学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将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补贴发放

公示通过的学生,待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学校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所提供的银行卡中,请确保银行卡的正常使用。


四、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材料的收集和审核,认真填写《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汇总表》(见附件3),并发送电子版,连同毕业生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交到行政楼211A办公室。如学生逾期未提交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的求职创业补贴,逾期不再受理,请相关辅导员做好工作记录。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7975130


附件: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相关证件说明表

      3.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汇总表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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