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2020届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派遣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子报到证
1. 未取得毕业资格、港澳台和专插本(暂不派遣)的毕业生不签发电子报到证。
2. 7月1日起,毕业生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报到证”模块查看或下载电子报到证。
如生源地报到主管单位(人社局)有误,毕业生可以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模块申请,附件上传电子报到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和身份证,待学校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在“电子报到证”模块查看或下载新的电子报到证。
3. 电子报到证的报到期限为7月1日-7月31日。毕业生到报到主管单位(人社局)报到,具体报到方式和流程详见报到主管单位(人社局)官网要求。
二、就业派遣方案
1. 6月9日前毕业生取得同时接收户口和档案的有效接收证明材料(人社局接收函)的,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模块提交,审核通过的派遣到相关主管单位;未申请提交的根据毕业生资源信息核对生源地情况派遣回生源地人社局。
2. 6月10日-6月30日,毕业生取得同时接收户口和档案的有效接收证明材料(人社局接收函)的,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模块提交,审核通过的派遣到新的主管单位。
3. 改派:7月1日起到择业期内(毕业2年内)。毕业生取得同时接收户口和档案的有效接收证明材料(人社局接收函)的,直接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模块提交申请,填写相关派遣信息并上传附件。
学校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毕业生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报到证”模块查看或下载新的电子报到证。
申请改派派遣信息填写
(1)主管单位:选择接收函或接收申请表的人社局。
(2)报到地址:选择主管单位后自动生成。
(3)具体派遣单位:填写接收函或接收申请表上的具体接收单位(若无,不用填写)。
(4)附件:
① 电子报到证,同时原报到主管单位(人社局)在电子报到证上写“同意改派”并盖章,或开具同意改派函(外省派遣回生源地的可以不用签意见和盖章)。
② 各地市人社局接收函或接收申请表。如接收函或接收申请表中没有具体接收单位,还必须提供主管单位地区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改派流程(以深圳为例)
(1)毕业生领取深圳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2)毕业生回原报到主管单位(人社局)办理改派手续,同时原报到主管单位(人社局)在电子报到证上写“同意改派”并盖章,或开具同意改派函(外省派遣回生源地的可以不用签意见和盖章),以及沟通档案调动事宜。
(3)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申请改派”模块,填写相关派遣信息并上传附件。
(4)学校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毕业生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报到证”模块查看或下载新的电子报到证。
(5)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6)毕业生到深圳市人社局报到并办理入户手续。
三、学校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部门 |
咨询事务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
就业事务 |
张老师 |
020-87975130 |
学生处 |
档案管理 |
邓老师 |
020-87985189 |
教务处 |
学籍/毕业证 |
唐老师 |
020-87985178 |
保卫处 |
户口迁移 |
赵老师 |
020-87980845 |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