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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的通知

2019年08月02日 17:02  点击:[]

2019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粤教毕函〔2019〕35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文件精神,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毕业生离校后在择业期内落实或变更就业去向的,同时有接收户口和档案的有效接收证明材料的,可办理调整改派。

择业期内,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申请办理调整改派,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后,将材料交到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行政楼211A),经学校审核和省就业中心同意后,毕业生即可直接在网上领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或打印《就业报到证》。


上传到“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和提交到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材料有:

(1)原报到证

(2)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如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则提供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或在报到证上签署“同意改派”并盖章(外省生源同类情况可不提供)

(3)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

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特别说明: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申请表,毕业生必须签名和填写联系电话。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申请表中若没有接收单位名称,毕业生必须提交深圳市工作单位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广东省其他地区同类情况一样)。

 

改派流程,以深圳市为例:

(1)毕业生领取深圳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2)毕业生回原报到证派遣的主管单位(人社局)办理改派手续,并沟通档案调动事宜。

(3)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申请办理调整改派,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

(4)毕业生将材料交到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可代办)

(5)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和省就业指导中心同意后,毕业生自行下载或打印《就业报到证》。

(6)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7)毕业生到深圳市人社局报到并办理入户手续。


填写信息说明:如下图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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