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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赛区)暨第四届“精通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7年05月04日 16:52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粤教毕函〔2017〕8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4-6月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赛区)暨第四届“精通杯”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大赛主题

创新改变生活,创业成就你我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创业教育学院

协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大赛设组委会。

组委会:负责大赛统筹与领导工作。

组委会主任:刘国生

组委会副主任:王媚莎

组委会委员:贾建业、谢宗云、王运祥、王锦红、何新闻、鲁言、曹春华、陈楠、鄢维峰、孔练光、符裕

三、大赛时间

初赛时间:2017年4月25日-5月31日

复赛时间:2017年6月5日

决赛时间:2017年6月20日

四、大赛地点

初赛各二级学院自定,复赛由创业教育学院确定地点组织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对各项目计划书进行审核评分、决赛安排在人文艺术楼报告厅。

五、参赛人员

全体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校友

六、参赛方式

公开选拔

七、比赛形式

1.初赛:参赛者以“创业计划书”为参赛作品,由各二级学院进行初赛评选,每个学院须达到初赛最低报名团队数,各学院最低参赛团队报名数要求指标(见附件1);各学院参赛人数要求不低于在校生总数的4%。

2.复赛:按照报名团队数的20%推荐进入复赛,由创业教育学院组织校内创业导师组成评审团,对各项目计划书进行审核评分。

3.决赛:按照报名团队数遴选10%晋级校级决赛,对于进入决赛的项目,由创业教育学院安排创新创业导师对参赛项目团队进行专题指导和培训。决赛分为计划书评审与项目路演两部分,由创业教育学院邀请专家进行评审,总分为100分。其中“参赛作品”占50分,现场展示占50分。

八、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精通杯”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并认真组织、指导学生进行创业计划书的撰写及路演。

2.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报名入口: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在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系统平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3.推荐进入复赛的参赛作品(商业计划书)电子版,5月31日前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386458804@qq.com。

4.初赛的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参赛队伍较少的学院可联合举办初赛,5月9日前将初赛时间报备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5.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

九、奖项设置

校赛设1个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优胜奖若干名,设优秀组织奖3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3名。

附件:

1.二级学院最低参赛队伍指标

2.大赛日程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书(商业计划书)参考目录

4.参赛项目信息统计表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业教育学院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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